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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融资融券交易规则

发布日期:2020-02-01 11:10 作者:九个人生网

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融资融券是一种新的金融投资工具,是指投资人以自己的信用账户为保证,向证券机构借入资金或者借入股票,通过低买高卖或者高卖低买的形式进行操作,那么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中风险控制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为小编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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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二、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中风险控制的规定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

第六章 风险控制

61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62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63 本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本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

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七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64 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 本所可以视情形采取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65 会员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对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并主动、及时地向本所报告其客户的异常融资融券交易行为。

66 本所可根据需要,对会员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规范、风险管理措施、交易技术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及对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67 会员违反本细则的,本所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及给予处分,并可视情形暂停或取消其在本所的融资或融券交易权限。

三、融资融券的风险

1、强制平仓

在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留意相关信息的通知送达至关重要。证券公司为了保护其自身权益,对投资者信用资产负债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如果因为上市证券价格波动导致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低于维持担保最低比例,且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追加担保物或是投资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时,将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

为了防范强制平仓风险,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通常会在《融资融券合同》中约定通知送达的具体方式、内容和要求。证券公司需要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但投资者对自己信用账户资产也应负有一定的谨慎、注意责任。当证券公司按照《融资融券合同》要求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即视为送达,如果投资者未能到通知内容并采取相应措施,就可能会被强制平仓从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为了防范被强制平仓,投资者需要做到:首先,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应当持续主动维持担保比例指标,而当收到证券公司的追加保证金通知时,投资者应当及时补足,以免超过时间被强制其次,为了避免在市场大幅波动导致严重亏损时无法及时补仓,投资者平仓时切勿满仓操作,同时为防止损失面扩大,建议设立止损位和止盈位最后,投资者还需要随时留意自己信用账户资产的价值变动情况,随时留意自己的手机、短信、电子邮箱以及信件等通信工具,以防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未看到通知而延误补仓时机,导致被强制平仓的严重后果。

2、投资亏损放大

融资融券交易利用财务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投资者在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同时,可能遭受的损失也越大。如果风险得不到及时控制,亏损将相应加大,甚至有可能造成出现负资产或投资全损失的现象,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

因此,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需要注意:首先,应认真学习融资融券知识,了解和掌握融资融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仔细阅读、理解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和交易风险揭示条款,对我国目前的融资融券业务流程和交易类型应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其次,投资者应合理利用融资融券的财务杠杆,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将亏损控制在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围内。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投资者应根据股票自身的价格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自身的市场判断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来慎重选择最后,投资者应结合市场走势和自身状况,制定正确的投资策略,在市场波动增大时主动减仓、释放风险以做好必要的头寸控制和融资融券交易规模控制,从而及时止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3、授信额度

被调低或被取消

为防范投资者授信额度不能足额使用,或是授信额度被调低或取消的风险,投资者应选择授信额度较高、融资融券额度充裕的证券公司。

首先,根据《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因此,在开始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投资者应需要留意该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风险。

其次,在选择证券公司时,一方面要考虑证券公司可从银行融资的额度情况,注意选择经营稳健、规范,风控良好的证券公司另一方面,为避免因授信额度问题所产生的投资风险,投资者需要考虑证券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同时,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投资者的信用资质状况发生变化,证券公司会相应降低对投资者的授信额度,造成投资者交易受到限制,从而使得投资者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因此,在融资融券期间,投资者应注意保持自身良好的信用资质状况,以避免授信额度被调低或取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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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以上数据内容来源于:百度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搜狗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360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二、融资融券交易规则

一,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也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特殊情况下融资融券交易期限的处理由证券公司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

二,融资保证金比例

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资保证金比例。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A,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资买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A。

三,融券保证金比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券保证金比例。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B,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B。

四,证券充抵保证金计算

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交易所规定的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1)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3)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4)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自行确定各类充抵保证金证券不同的折算率。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100元现金和100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可用金额为170元100元现金×元市值×70。

五,融资偿还规定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资金。

卖券还款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申报时需增加相应“卖券还款”标识。

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具体操作按照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约定办理。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六,融券偿还规定

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的证券。

买券还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申报时需增加相应“买券还券”标识。

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约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投资者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

证券公司应当与客户约定无法偿还特定标的证券的特殊情况下,现金及其他偿还方式及其处理流程。

七,强制平仓约定

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

平仓所得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客户所欠债务,剩余资金计入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平仓包括平仓买入和平仓卖出。

二融资融券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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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先融资买入再普通买入

普通买入用的是自己的资金,信用买入是用你借券商的资金

自有资金可以买任何股票,只有融资的资金才有标的限制。不过也可以通过ETF套现融资资金来买非标的股票。

信用账户,亦作:透支账户;信用账户。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设的一种账户形式。通过该账户,投资者可以用股票作抵押,按账户资产总市值的一定比例借用证券公司资金进行投资。如果市场出现下跌,股票市值达不到抵押的最低标准,投资者必须追加保证金或抛售股票。在美国透支账户由联邦政府法规管辖;联邦储备局对透支比例做出特别规定。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三先融资买入再普通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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