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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从和平法院到普陀区人民法院,助力司法改革

发布日期:2023-06-05 11:36 作者:九个人生网

王飞先后担任和平法院和普陀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深入参与司法改革,积极探索创新,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重要作用。

一、和平法院王飞简历资料

1、和平法院王飞简历资料王飞,男,汉族,1978年出生,河北人,法学博士,现任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育背景:1996年至2000年就读于南开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3年就读于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班,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至2006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工作经历:2006年,进入和平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法官、审判长、院长助理等职位;2012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法官;2013年,被评为天津市新时期法治人物;2015年,被评为天津市“三八红旗手”;2016年,被选为天津市政协委员。

3、社会兼职:天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法官协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特聘教授。王飞院长在担任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期间,紧贴天津市中心城区和平区的实际,注重在案管队伍建设、审判流程优化、司法公开、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不断提高和平区法院的服务水平和审判质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认可。以上是和平法院王飞的简历资料,他的执着与努力一直是人民群众的保障,也是天津法治建设的一份力量。

和平法院王飞简历资料

二、普陀区人民法院王飞简历

1、王飞,男,汉族,1978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中共党员,现任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2001年,王飞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他加入了普陀区人民法院工作,从基层法官一步步晋升至现任副院长。期间,他还曾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进修学习。

2、王飞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的提升。他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研讨活动,深入研究法律理论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他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公正、廉洁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3、作为普陀区人民法院的一名领导干部,王飞始终把服务人民群众放在首位,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司法责任制建设,努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4、他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王飞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普陀区人民法院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普陀区人民法院王飞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