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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火炬

发布日期:2019-05-16 13:00 作者:九个人生网

一、高架火炬之高架火炬因何戴上“紧箍”?

新修订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条例》,江苏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并将与《条例》同时实施。根据规定,南京所有的高架火炬必须在两年内进行整改。火炬在今后的正常生产中不能作为空气污染处理设备使用。

什么是火炬火炬是指工业企业使用的燃烧废气处理设备,有地面火炬和头顶火炬两种。一般来说,头顶的火炬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点火系统和一个简单的垂直立管的钢结构,使远程把火炬点燃的火焰进行紧急治疗,以防火灾事故,工程事故和其他事故。

在南京,石油化工、钢铁等重工业作为传统支柱产业,许多企业纷纷建立了用于废气焚烧处理、紧急疏散火炬的企业。地面火炬的扩散影响范围较小,对企业厂区边界的无组织排放影响明显,可以通过对厂区边界无组织排放的监督来实现对地面火炬的间接监督。然而,对于高举火炬的精细化管理,却一直存在着监管上的空白。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很少有企业有侥幸心理,使用高举的火炬直接排放,各种废气未经有效处理,便“直上云霄”,污染大气。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南京,这将很快生效,规定,石化企业应加强经济复苏的可燃气体,这火炬燃烧设备应该用于紧急治疗,不应作为常规空气污染处理设施。

根据《办法》,高架火炬系统必须满足更严格的要求,如火炬系统配套压缩机和气柜的可燃气体回收装置,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配套帮助燃气系统应确保火炬及时、安全、可靠、燃烧气体,其排放能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如氮气、高比例的不可燃废物不得排放到火炬气系统等。为确保现有的高架火炬达到《条例》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生态环保部要求相关企业在两年内完成对高架火炬的整改。

《办法》还规定,自5月1日起,高举火炬不得作为大气污染的常规处理设施。高架火炬处理的废气仅限于在工艺设备开闭、火灾事故、公共工程事故等紧急情况下无法有效回收的可燃气体。

紧急使用火炬的,应当立即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强调。


一、高架火炬之高架火炬因何戴上“紧箍”?

二、高架火炬之高架火炬不再作为废气处理设施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3日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月9日通过,并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规定:“石化企业应当加强可燃气体的回收。用于应急处理的火炬燃烧装置应使用,不得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使用。

火炬可分为头顶火炬和地面火炬。地面火炬的扩散影响范围较小,对企业厂区边界的无组织排放影响明显,可以通过对厂区边界无组织排放的监督来实现对地面火炬的间接监督。长期以来,对火炬不燃、火炬废气排放等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因此,本规定只考虑加强对化工行业火炬高举的监管。

整改范围:南京扬子、扬霸、蓝星安迪苏、塞拉尼斯等20余家化工、钢铁企业已建成火炬近40支。

用于紧急处理的高架火炬应使用,不得作为日常空气污染的处理设施。高架火炬处理的废气仅限于在工艺设备开闭、火灾事故、公共工程事故等紧急情况下无法有效回收的可燃气体。不可燃废气和含氮等气体比例较高的酸性气体不得排放到火炬气系统中。

紧急使用火炬时,应当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使用火炬的原因、焚烧废气的种类、预计使用时间、当地风向、下风影响范围等信息,以便有关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督,采取必要的监测措施。

未按规定使用火炬,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高架火炬之高架火炬不再作为废气处理设施

三、高架火炬之【废气】高架火炬不得作为大气污染日常处理设施!《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天8起事故人死亡!化工企业(园区)应如何实现环保合规与安全生产?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南京所有的高架火炬必须在两年内进行整改。 

什么是高举火炬?钢铁、石油化工企业在塔顶,顶部会有火灾和浓烟。它由一个自动控制系统,一个点火系统和一个钢结构组成的一个单一的垂直上升管,如烟道,允许火焰远程点燃顶部。

“石化、钢铁等重工业是城市的传统支柱产业。”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士介绍,我市先后有梅钢、南钢、南华、金陵、扬子、扬巴等大型、超大型钢铁、石化企业,特别是江北新材料产业园聚集了100多家化工企业,不少企业已对废气进行焚烧处理,紧急疏散火炬。扬子、扬霸、蓝星、安地苏、塞拉尼斯等20多家化工、钢铁企业已建成近40支火炬,排放石蜡、有机胺、有机酒精等数十种有机污染物。 

将于下月生效的《南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nanjing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regulation)规定,石化企业应加强可燃气体的回收,火炬燃烧装置应用于应急处理,而不是作为常规的空气污染处理设施。

根据这些措施,高架火炬系统必须满足更严格的要求。辅助燃气系统应保证火炬气的及时、安全、可靠燃烧,排放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含氮量高的不燃废气不得排放到火炬气系统。为确保现有的高架火炬达到《条例》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环保部门要求相关企业在两年内完成对高架火炬的整改。 

《办法》规定,2017年5月1日以后,不得将火炬架作为大气污染的常规处理设施。高架火炬处理的废气仅限于在工艺设备开闭、火灾事故、公共工程事故等紧急情况下无法有效回收的可燃气体。 

紧急使用火炬的,应当立即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环保官员强调,企业未经批准使用火炬将被处以重罚。


三、高架火炬之【废气】高架火炬不得作为大气污染日常处理设施!《南京市高架火炬环境管理办法》下月施行<br/><br/>天8起事故人死亡!化工企业(园区)应如何实现环保合规与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