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21日讯(烟台晚报记者 李珑 通讯员 刘美辰)7月17日上午,海阳市二十里店镇某村村民张某,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里店镇派出所民警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事情起因于一条小小的排水沟。违法行为人张某和被侵害人李某是相处多年的邻居,本也相安无事。后来,张某在房西盖起了大棚,在大棚前有一条排水沟,就是在李某房后,用于大棚日常排水。李某觉得排水沟使得家里潮湿,损坏墙体结构,难以忍受,于是决定填平排水沟。然而张某却不乐意了,没有排水沟,大棚的积水无法排出,直接影响大棚农作物生长。
两家你填平来我挖开,互相争执不休,矛盾也越来越大,甚至为此报警。在民警和村干部的多次调解下依旧没有解决问题,两家仍互不相让。直到7月17日早晨,违法行为人张某回家路上偶遇了李某在街上哄孩子,冲动之下,提起镰刀便气势汹汹地向李某走去,挥舞手中的镰刀出言威胁,并往返3次。
李某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违法行为人张某传唤回所内进行调查讯问。通过监控录像调取及双方供述,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对张某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收缴其镰刀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