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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秦火火事件

发布日期:2019-11-21 02:32 作者:九个人生网

一、秦火火造了哪些谣

法律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有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作用。

秦志晖(网名“秦火火”),专业造谣者,2011年以来,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秦火火”还和某些网络“大V”达成了协议,互相帮转微博,还有人提示他近期要关注什么。作为“网络传谣第一案”,“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备受网民关注,11日上午,秦火火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接受庭审。

一秦火火造了哪些谣

二、秦火火事件

  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用微博直播。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第246条、第293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方初步查明:网民“秦火火”,真名系秦志晖,男,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网民“立二拆四”,真名系杨秀宇,男,30岁,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其余涉案人员均为其公司员工。

  据秦志晖、杨秀宇供认,尔玛公司自2010年3月在北京市朝阳区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网络推手、网络营销等业务,为了扩大知名度、影响力,秦志晖、杨秀宇及其公司员工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他人,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网络事件、恶意诋毁公众人物,以此达到公司谋利目的。秦志晖、杨秀宇等对编造动车事故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虚构雷锋生活奢侈细节、捏造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一系列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查明,秦、杨二人曾公开宣称: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必须要煽动网民情绪与情感,才能将那些人一辈子赢得的荣誉、一辈子积累的财富一夜之间摧毁。他们公开表示:“谣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

  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杨等人组成网络推手团队,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贴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秦志晖、杨秀宇二人对所做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面对公诉人对他的指控,开庭他便表示认罪。

二秦火火事件

三、造谣污蔑英雄

‍  造谣咒骂诋毁健在的英雄,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利用信息网络造谣咒骂诋毁已故英雄,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因造谣咒骂诋毁英雄,致使英雄的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其他严重情节。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附录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选)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三造谣污蔑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