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是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章是我们党立党兴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总依据和总规矩。《准则》高度尊崇党章、严格贯彻党章,把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既是党章各项规定的具体展开,也是坚持依规管党治党、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紧密结合的生动体现。 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就要深刻把握《准则》与党章的内在联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一、党章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总依据总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作为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最大约束力,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据和基础,是制定《准则》的总依据、总原则、总基准。 一党章是立党的根本。具有纲领性质的党章,一般都规定了一个政党的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是它的各级组织和成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最高准则。我们党的党章是党的政治主张和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明确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解决的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重大问题。 党章亮出的是旗帜,宣示的是立场,展现的是形象,这些对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都是起指导作用、引领作用的。《准则》把党章中事关方向、原则、根本的重大问题用制度规范充分体现出来,直接、具体地落实到党内政治生活之中。 二党章是兴党的方略。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党的性质定位,也是党的建设方向。党章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总要求,并强调必须坚决实现四项基本要求,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党章对党的建设的要求,体现的是庄严使命,坚持的是科学理论,强化的是根本宗旨,明确的是组织原则,这些都对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具有定盘星、路线图、坐标系作用。《准则》通过一系列创新的制度设计深入贯彻党章要求,进一步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确保党成为有统一目标、统一纲领、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战斗集体。 三党章是管党的规范。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由各级组织构成的一个严密的统一整体,有44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多万名党员,党的组织和党员管理任务繁重。党章对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责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对党的领导干部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既是必须做到的最低要求,也是必须经常做、始终做、全程做的最高要求,对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都是起最基本、最重要、最关键的政治约束作用的。《准则》把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章作为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现的基本标准,作为解决党内矛盾、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规则。 四党章是治党的基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依规依纪治党。党章确立了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规矩,对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都提出了总体要求。党章标出的是红线、划出的是底线,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始终遵守、自觉遵守的,这些都为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基准和规范。 《准则》把党章中的重点要求讲明白,把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理清楚,把防范违纪行为的制度笼子扎严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二、《准则》贯彻党章要求的着力重点 《准则》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重点,把党章要求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落实到了各项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具体规定之中。 一铸牢精神支柱。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党性修养是共产党人的“心学”。党章确立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强调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干部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准则》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同时,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违背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意识形态的言行。这些规定着眼于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着力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固本培元的基础建设。 二压实使命担当。党的历史使命决定着党的行动方向和工作重点。党章规定了党的基本路线,这是我们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行动纲领。《准则》强调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 强调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这些从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问题中提炼出来的一个又一个“必须”,精准鲜明、掷地有声,集中显示了党的意志,明确了更好地肩负起党的历史使命的基本要求,着力压实党的责任担当。 三强化集中统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准则》对此作出一系列重要制度性安排,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重申“四个服从”,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强调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进一步对中央与各地方各部门、地方党委与同级各个组织中的党组织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作出制度性规定。 强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保障党员在党内选举中的权利、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党员揭发检举的权利等作出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党的高度集中统一提供了坚强保证。 四夯实执政根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准则》强调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并分别列出反对“四风”四个方面“重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 这些规定着眼于解决为了人民、相信人民、依靠人民这个党执政的根本问题,表明全党在思想上决不能有丝毫动摇,行动上决不能有半点马虎,工作上决不能有任何懈怠,自觉坚守初心,确保党始终打牢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 五严肃组织生活。党的力量在组织,党员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锤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党章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准则》强调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民主评议等作出具体规定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做到“两个坚持”和“两讲两不讲”,即“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团结——批评——团结’”,“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 这些规定构筑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经受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的大熔炉,必将进一步激发党的生机活力。 六造就干部队伍。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准则》重点在选人用人、强化监督、筑牢防线等方面立规矩、定举措。 把选人用人放在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位置,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把强化监督作为重要举措,强调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筑牢防线作为重要保障,强调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同时,对各级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问题等提出明确要求。这些与时俱进的新规定,为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确立了行为规范体系。 三、《准则》落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方法特点 《准则》运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突出党内政治生活功能作用,突出解决党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把党章的重大要求落细落实。 一坚持聚焦主题和各有侧重相兼顾。《准则》是介于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之间、位阶很高的党内法规,在制定《准则》时,既贯彻党章精神、体现党章要求,也处理好与党内下位法规的关系。因此,《准则》既注重上承党章,对各项重大要求进行集中阐述和规范,又注重下启其他党内法规,对已有的党内法规综合分析和概括其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对需要制定的党内法规提出原则要求。 《准则》作为一部体系庞大的党内法规,也体现出自身各条文之间及各条文内部彼此关联的关系。实际上,一条准则涉及党章的多项要求,党章的一项要求又体现在多条准则之中。比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本身已经独立成篇,同时又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条文中各有体现。 这样相互贯通,详略有度,条理分明,彼此照应,既尽量避免重复,又要求在学习贯彻《准则》中,注意把每条要求同其他各项要求贯通起来理解、结合起来执行。 二坚持价值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准则》既坚持正面倡导,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又针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根据党章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不可突破的底线。《准则》重点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要求转化为具体条文,力求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三坚持继承传统和与时俱进相结合。《准则》总结运用党内政治生活历史经验,发扬光大优良传统,同时紧跟时代前进步伐,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深化对党内政治生活规律性的认识,提出许多新思路、新举措。比如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就是根据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制度,所作出的创新性制度安排。 四坚持面向全党和抓住“关键少数”相统筹。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因而,《准则》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比如,导语部分突出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准则》的一些重大问题,都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量身定制的专门要求。结尾部分再次重申,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 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政治品质,必将推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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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举措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有效监督密不可分。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对自身的监督,年党的一大纲领就明确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年党中央颁布了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专门法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不断推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对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正确运行权力,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了重要保证。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长期实践中,权力监督仍存在不少漏洞,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不强;监督缺位、越位或不到位现象比较突出,监督的系统性、经常性、有效性不够;监督存在不少盲区,对党政一把手有效管用的监督办法措施不多,致使有的一把手成了脱离监督甚至监督不了的“特殊人”;对监督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刚性约束不足,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等。 权力监督制约存在的这些问题,成为导致权力滥用、违法乱纪等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进而使党内政治生活秩序、政治生态受到严重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探索,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取得很大成效。 从中央政治局带头制定并贯彻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到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到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强化纪检机关监督责任,到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等等。这些举措,促进了权力的正确行使,促进了党风的整饬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有力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 《准则》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用好监督这一重要举措,强调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并将实践中的诸多经验做法上升为原则遵循和制度规范,必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工作,重要的是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要强化党内监督,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结合起来。 要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加强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的依法监督,加强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的民主监督,加强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促进不同监督主体的统筹协调,实现监督的有序衔接。要突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明确和细化“三重一大”等权力行使的程序规范。 只要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人人可监督、人人被监督,就会保证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就会促进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得到加强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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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防止什么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和上党课制度(以下简称“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维护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切实增强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识 1认真落实守纪律讲规矩要求。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必须遵循党章党规,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锤炼党性、砥砺作风。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举措。 2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目前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不规范不正常,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建党相结合,围绕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以严肃认真的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使每名党员都成为“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3总结运用党内集中教育宝贵经验。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广大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出了高质量、好效果,广大党员普遍经受了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 要通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内集中教育成果,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主动查找不足和短板,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健全完善制度,推动“三会一课”常态化 1明确“三会一课”要求。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处置党员、听取支部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课,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定期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每年初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党课时间、内容等,并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通报。 2建立主题党日制度。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各基层党(工)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所辖村(社区)党组织每月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或党员集中活动日;机关、事业单位可每月确定相对固定时间,集中组织党员开展活动;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类型党组织要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要以基层党(工)委为单位,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党日或党员集中活动日主题,确保每次活动都有实质性内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抓好党日活动开展,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加强思想交流。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主题党日或党员集中活动日进行。 3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的组织生活。要严格按照“双联双管双带”工作要求,引导、督促流动党员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流出地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QQ等载体,灵活多样组织流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外出党员返乡等有利时机,听取外出党员在流入地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汇报,并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平台作用,有针对性开展学习教育。 三、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强化党员党性锤炼 1突出“三会一课”的政治性。“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来组织开展。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政治觉悟。 2强化“三会一课”的严肃性。要把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党员教育管理、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应当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不得由支部委员会代替支部党员大会直接作出决定。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1号规定进行处置。 3提升“三会一课”的实效性。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在运用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远程教育等方式的基础上,创新党内组织生活的载体、形式、手段。采取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警示教育、设岗定责、志愿服务、联系群众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励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利用乡镇、村(社区)、开发区(园区)等党建活动阵地组织开放式教育,利用党性教育基地、党员志愿服务点等开展体验式教育,利用新媒体资源和“微党课”“微讲堂”等开展互动式教育,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1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高度,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要把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强化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要定期指导所属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各基层党(工)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督查指导“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对“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要对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处理。 3严格纪律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规定,不得巧借开展组织生活的名目搞吃请、外出旅游,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误工补贴。要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员和详细情况,要及时记入党支部工作记录手册,并录入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做到台账完整、信息准确,便于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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